top of page

我和港漫

一起走過

的日子

創辦人傳奇

李建興(Jack Lee Kok Heng),生於大馬,但一顆熾熱的雄心卻不限於小小的馬來西亞;他不懂編寫漫畫,但在漫畫圈子中,卻闖出一浪接一浪的高峰。有此成就,或許來自其一生奉行的座右銘──「要找貴人,你便要先成為別人的貴人」。

 

來,讓我們一起看看,他從漫畫開始的段段人生路……

 

序章

流金歲月

 

印象中第一次接觸漫畫是小學三年級,當時同學借了一本《龍虎門》第89期「羅剎五騎士」給我看,之後就開始進入了這個世界,我的小叔也是個漫畫迷,他借了大量《李小龍》給我看,當時最吸引我是當中號稱「風流浪子」九紋龍的人物,他的那式「鷹王破日」絕招。除此之外,亦正亦邪的金魔鬼也是我的最愛(人物應是參考日本漫畫《狙擊13》),這兩本港漫可算是我人生的啟蒙,而真正影響我日後成長的,則是日本漫畫《好小子》(原名《おれは鉄兵》,東立出版,作者千葉徹彌 Tetsuya  Chiba),男主角叫林峰,是一個不服輸的男孩,為了在劍擊賽勝出,可以不斷想辦法出古惑,那種不屈不撓的精神,便直接影響並成為今天的我。

 

1982年,我考不上高中,老爸變讓我在家中幫忙(我家當時經營類似港式的茶餐廳),我跟老爸說:「你開了半輩子的餐廳都發不了財,還讓我接手? 我才不要(我懂事以來每天都要幫忙接單子、送外賣,每天早上五時起床幫忙到六至七時然後上學,下課後再幫忙到下午四時才可以回家,基本完全沒機會去玩)。老爸就說:「那你想怎麼樣?」我說要去香港讀書,只要給我一年學費和生活費,之後我自己半工半讀,如果我挨不住回來,便接手家裡的餐廳生意。

 

這個計劃我已經籌備很久,包括將自己珍藏多年的漫畫全部賣掉籌錢去香港。最終老爸答應要求,之後我便開始寫信找學校,過程都是自己透過報章找資料寫信(那個年代什麼都要自己想辦法),等待回覆期間,我便當學徒存錢。

 

一年後,所有事辦妥了,我要到香港的夢想,成真了。

踏足香港的第一步開始,我對自己說:「在我沒有成功之前,絕對不會回去。」

我報讀了「南洋電工專科」(學校在太子道近聯合廣場附近),當然,讀書根本不是我的目標,我的目標是到香港做一些與漫畫有關的事,做什麼?沒想過。做漫畫家?更加沒想過。因為我知道自己沒有寫畫的天份,我對漫畫的熱情──只是喜歡看(題外話:小學時迷上漫畫後,沒太多零用錢買漫畫,如何解決?方法是將漫畫借給同學看,然後收取十分一租金或用食物交換,哈哈哈,一個商業天才橫空出世了,藉漫畫租借影響力和賺到的錢,我小學已是學校的大哥,出入有跟班,當時每月除了買漫畫,手上隨時有3-5元,當時一頓飯也只是兩毛錢而已)。

 

返回現實,一個人在港,猶如一只出籠鳥,天地廣闊任我行。腦中帶著的,是老爸在我出國前,對我說了一些影響深遠的話:「什麼你都可以做可以試,唯毒品與軍火萬萬不能碰;此外,人人都希望出門遇貴人,你首先要將自己變成別人的貴人,那麼你自然會遇上貴人了。」

 

第一話

追星的我

 

在香港報讀電工專科時,上學時間是早上9:00am - 11:00am時,其它時間基本自由,為了賺點生活費,我早上5-8時在旺角火車站當兼職賣金魚(當時我住在洗衣街),日薪20元,每日早上5時從窩打老道推木頭車到火車站(劉青雲和袁詠儀那部《新不了情》就在那裡拍攝),然後7:30pm左右收攤,將木頭車推回去,之後才到學校上課,而下課後的日子基本上都很無聊,於是我開始四處找些好玩的。

 

首先是參加「新藝城之友」(新藝城、永佳、萬能影業和徐克電影工作室都在我學校附近),我加入負責做宣傳和市場調查,當時羅美薇是新藝城櫃臺的接待生,同年新藝城開拍《開心鬼》,我都有份參與,包括扮開心鬼在太古商場做宣傳,跟宣傳車到港九各區宣傳,當時宣傳部的頭頭是李居明(現在的玄學大師)和魯風,後來我開始到片場做臨演(拍過李修賢的《公僕》,修哥開鎗錯手打死小孩那場的路人甲),也拍過楚原的《偶然》(在地鐵被「哥哥」張國榮撞到,回頭一句:「你盲的嗎?」後來可能是戲太差了吧,所以上映時被剪了)。

 

後來因為迷上鍾楚紅而轉到威禾工作,為張學友做粉絲會活動,做助手……總之最重要要好玩,幫了一段時間直到興致減弱之後,賺錢的本性又來了,腦袋開始思考生財之道,因為當時的零碎工作收入很少,基本只是為了看明星和免費大魚大肉而已。

 

於是我不斷留意坊間的潮流,發現當時正流行錄歌(1-2元錄一首)和租碟,想到就做,我找朋友一起膽大包天的在九龍城龍珠商場開店(當時龍珠商場是錄歌租碟的集中地),算是賺到玩樂和兩餐無憂,日子過的很爽,期間最有印象是當時譚詠倫和梅艷芳在「勁歌金曲」唱出「愛情陷阱」與「壞女孩」後,直覺告訴我這兩首歌一定會很爆,第二天我便一口氣入貨100張大碟(當時一般只入3-5張),結果如我所料,不論買和租都賺個滿堂紅,這個成績給了自己很大的信心。

 

與此同時,因為張國榮的Monica走紅,令本身非常喜歡音樂的我,萌生想參加新秀大賽的衝動,很快我便報了音樂老師學唱歌,當時同門師兄是郭亞安(也即是TVB的郭晉安),最終我參加了但被淘汰叮了出來(呂方就是同期入選的)。不肯就此放棄的我,接著組成一隊Band Friendly 並參加「嘉士伯流行音樂」,但結果同樣不入圍(當年是太極樂隊獲冠軍)。知道自己沒有這方面的天份,我就沒再堅持下去。

 

不再唱歌,但玩樂的心從沒停止,很快我又沉迷另一樣玩意──打撞球,投入的程度,是到撞球場做Marker,更開始以打撞球賺錢(當時我一桿平均可打20度,勉強可以找到目標賺錢的),玩了一段時間後,興趣逐漸減退,我開始迷上另一些目標──日本音樂和日版漫畫。

1
bottom of p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