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of page

我和港漫

一起走過

的日子

創辦人傳奇

第十四話
敵人.朋友

上文提到「周星馳少林足球」大破票房紀錄,到底跟我有什麼關係呢? 是這樣的,當時正是大馬盜版VCD最猖獗的時代,大馬的盜版VCD攤子,絕對有五步一攤之多。而搞盜版的,幾乎是個個發大財,我便認識一個因為「少林足球」而賺大錢的人。其實盜版行業有一個潛規則,那就是誰第一個推出該套盜版VCD,誰就擁有該片的地下版權,其他人可以跟他取貨,不能暗中來個「盜上盜」。 而我認識那個因為「少林足球」賺了很多錢的人,便想發財立品轉型經營正版的事業,於是問我有否興趣幫他忙,當時的我一是很需要錢、二是覺得這個行業確有所為,所以很快便答應加入他的公司並出任副總裁,然而加入後,我在公司改革時遇上很多阻力,當中包括高層的應酬費毫無節制,比如每月的車油費報銷,足夠可以環馬一周這等不合理而且搞笑的情形,而我是負責控制成本的,當然很容易冒犯了其他人,如此阻滯,當真是寸步難行的。

 

與此同時,剛好某台灣大姐大想到大馬投資,也剛好看中這間公司,並預算以現金投資進來,而我正是負責這個項目的談判,在公司資產評估時,老板的某兄弟經營的檀香生意,竟以一個不合理的高估價格注進合資公司內,我認為這個動作絕對不可行而出言阻止,最後到了全盤合作計劃即將簽約成事之際,我竟然被老板婉轉地請走,原因是我的存在影響了他們兄弟的關係。我的個性一向是「此處不留爺,自有留爺處」,所以就此離開了。不過雖然離開,但我跟老闆的關係仍維持不錯,算算只在這公司待了6個月,也算是緣份一場吧。

 

離職後,我遇上了到目前為止,相交共超過30年的好友Alvin。我們能夠成為好友,其實是意想不到的,很記得當年的他是當鐳射LD批發的,我向他取貨卻被他騙了(後來他被股東騙得更慘)。隔了多年我再遇上他時,他已成了大馬科技界的新貴——大馬第一家搞VoIP的公司VCN(類似香港王維基的長途電話業務),他得知我的環境後,就請我到他公司上班,而且給我一間大房間,每月給我薪金是馬幣5000,在當時大馬處於經濟低迷之時,這個薪金實屬不錯了。 而當時他公司其中一個股東,竟然是漫畫同行「建遠書局」的老板Patrick,我們二人雖是同行,但談不上有何交情,當他知道我要加入公司時,當然是極度憂心的,於是馬上跟Alvin提及關於我的事跡,但結果Alvin沒有改變主意,仍然招了我進去VCN,更搞笑的是,進了公司後,我竟然甚麼都不用做,Alvin說因為我太利害,也不曉得讓我做甚麼才對,於是讓我自行決定要在公司做甚麼。我也實在摸不著頭腦,只好無所事是了幾個月,之後搞了幾個項目都不成功,不過當時VCN實在太賺錢,就算多了我這個「冗員」,老板也不太在乎。然而世事無常,就在這時候,一個讓Alvin命運急轉直下的人物Joe出現了。

 

話說當時VCN開先河,搞了一個衛星上網的技術,每月花掉大量資金在寬頻上,因而消耗公司的資金很大,於是我在這方面開始動腦筋,首先想到盜版VCD源頭來自美國,飛機航程時間是14-17個小時,而當時還是撥號上網,我們的衛星寬頻從美國傳送一部電影到大馬只需4-6小時,比飛機快了10小時之多,於是我開始跟盜版商接觸,這人就是當時擁有全馬超過500盜版VCD檔攤的Joe,他對我這個項目大感興趣,於是來到VCN參觀,我當時刻意不讓他跟大老板Alvin會面(我有一種感覺,對方見到Alvin會有事發生)…

第十五話
最佩服的人

所謂「是福不是禍,是禍躲不過」,沒想到我找來的盜版大商家Joe,最终还是見到了Alvin。見面後,二人就像一見如故,相逢恨晚一般。我不斷告誡Alvin,絕不可以跟此人深交,因我了解對方是非常不可靠,有此預感不是無的放矢,而是因為我知道此人的另一個身份,他就是大馬著名的「姑爺仔」(就是女生賣身賺錢給他花那種)。

當時的VCN,已經接近要上市的階段,因應Alvin少年得志所以意氣風發,對我的勸告當然聽不進耳,每天便跟Joe不務正業地一起玩樂,幾乎每天都會光顧Vegas夜總會(Vegas是當年大馬最豪最貴的夜總會),最高紀錄是一個月內在那裡花掉馬幣50萬,之後還準備跟Joe一起合作做生意。我勸他不動,他身邊的好友甚至太太都沒法讓他覺醒。

沒多久,我便離開了VCN,一來覺得幫不上忙,二來也因此事而很生氣。(後來VCN上市不成,Alvin因欠下銀行馬幣4000萬而致破產。2008年他到上海發展,最初從睡在朋友家的客廳,直到成為Nokia的員工,之後逐步成為Google在上海手機營運部的主管,再之後重新創業,其公司目前擁有全球100大公司的手機廣告,客戶包括Apple、IBM、COCA-COLA等等)。

回憶在VCN時期,我跟Patrick(之前提過的另一位老板)彼此接觸多了,我們也成為好朋友(他是我認識的朋友當中最懂搞笑和心態最好的一個,有他在的場合絕無冷場),我跟Patrick到現在雖不常見,但仍保持聯繫。至於Alvin則是我認識的朋友中,能力最強與最佩服的一個人,除了他可以在事業谷底重新反彈,他的情商和智商都是超高的。記得他到上海時,中文講得不好,甚至是不懂中文(英國唸書,大馬典型的ABC),他都能夠在當地大幹一番。在當時的手機還是Nokia功能機的時代,他已很清楚看到手機行業的前景,很快就成為這行業的代表人物,從Madhouse到Nokia再到全球巨頭Google的不斷向上發展,只花了不到6年時間,到今天更是上海數一數二的手機廣告公司總經理。從Alvin的表現令我體會到一些道理:1.人只要心火不滅,身處谷底也會反彈;2.相信自己,你就會是另一個傳奇。

離開VCN後,我遇上了生命中最賤的一個人(此人就是當年搞「風雲電影」將我出賣的黃姓賤人),我重遇他的時候,他正跟日本人合作搞貿易,我跟他說日本動畫片在大馬中國很有市場,於是他便找尋投資者,結果真的找到一位日本老板,投資了100萬馬幣作起始資金。計劃開始,由我出任副總,他擔任總裁,但他基本甚麼也不做,每天下午3點才返回公司,5點就人影不見了。因為是總裁,所以辦公室比誰都大,我則只是佔用一張小桌子。畢竟老闆是他,我也沒有所謂,我只想做好這個計劃而已。

之後我們代理了日本動畫的新馬和中國市場,開始了我們在上海最瘋狂的時光,大概有1年光陰,他基本上除了玩,其他事一概不理會,就只有不斷的出差上海,結果公司的100萬資本燒光了,我算算不可能燒得這麼快啊!(後來才知他將一家私人公司的開銷與虧損,全數轉到這家動畫公司上)。極速燒錢,公司自然做不下去,不過我們當時認為上海仍是一處可以發展的地方,於是我們就在上海合資開了第一家公司──名為「藏鏡人」,主要經營的,是我擅長的圖書貿易,他隨後找了一個同學進來,總數便成了三人合資,結果當然是不歡而散。

9
bottom of p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