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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港漫

一起走過

的日子

創辦人傳奇

第二十四話
繼續起步

離開「通力」一周後,我跟梁鋼說有興趣代理新加坡的市場,跟他洽商授權軟件給我(我的想法是有軟件和現成的「玉皇朝」內容,我的成本可以降到最低和以最快時間交貨給新加坡)。沒料到梁鋼真的小心眼到極點,諸多藉口的說可以讓我賺錢,但軟件不能授權等等,目的是希望我交出新加坡客戶給他,但他萬萬沒想到,我離開時也將客戶名片全部帶走,甚至我的手提電腦也沒有交回給公司…

此外,他更加沒想到,公司內部不少負責營運的員工都是我的信徒(我在被放逐期間,平均每兩周便邀請這些員工下班後到酒吧玩,須知當時在酒吧消閒屬於高消費,我每次請他們免費玩樂,這些年輕人不跟我混才怪)。當時,我在這些年輕人的協助下,成功取得了「玉皇朝」版權在新加坡地區的兩年授權後,我便以版權成本x5x2再授權予新加坡公司作代理。

這樣,我便有高達港幣百萬元的純利,這幫生意就此賺完了?當然不是,所謂「財散人聚,財聚人散」,這是我一直信奉的道理,當時我便招攬了在「通力」的助理卡門合作,同時跟新加坡代理合資公司,我佔40%、卡門30%、新加坡代理30%。一切打好關係,整件事只花了不足半年就成功完成(原本這是屬於「通力」最好說故事吸引資金的一個項目,應該可以讓梁鋼再融資走得更遠,但因他的戀權和不會用人,成功便跟他離得越來越遠)。

我賺了過百萬後,並沒有繼續在網絡動漫發展,因為實在看不到方向和想不通當中一些細節。步不前之際,某天在浴場泡澡時,剛好遇上曾經合作「夢飛船」的Tony,他跟我說正在做衍生商品,就是Kapo這個粉色的公仔。但他當時經營得不是太好,於是向我請教了一些想法,我本著可幫就幫的原則給了一些建議,誰知後來他想我出任他公司的Ceo,但因之前跟他在書店的合作經歷,致令我的興趣不大,何況他也請不起我。但他當時實在處於水深火熱之中,一旦找到我這個「水泡」,當然是不願放手。

他一直在遊說我,也讓我了解公司的前景...結果,我被他的誠意打動了。因為不想佔他便宜,我買下他公司50%股份(人善被人欺,這個動作給我自己埋下慘痛的經歷)。之後我當Ceo,他則當董事長(國內人愛面子,位置一定要讓他感覺比你高)。

此外,當時國內公司有分內資外資,而外資涉及費用和成本,都比內資貴,我就成立內資公司,股份由卡門代為持有,等於她個人加上我有70%股份,30%是新加坡股東的國內親友代持(卡門幫我處理新加坡事務時,我直接送了他30%股份,所以他特別上心做事)。我走馬上任後,很順利的推了MSN表情圖上線,在上海來萊佛士廣場開設了專櫃,與及收購了一間小型製作工廠生產Kapo。發展下來,環境還算不錯,我更招回之前的老高回來幫忙管理行政和工廠(老高發展得不好,來上海的車票都沒錢付)。

 

第二十五話
鷸蚌相爭,漁人得利

與Tony合資公司發展Kapo後,某天電視台找上門,說有個風險基金參與的真人秀,所以四處找創業公司參加,我當然第一時間參與,因由不管輸贏,至少會得到免費廣告推廣的機會(該節目在上海有3-5點收視率,屬於頗為熱門的真人秀)。我參加了而且很輕鬆的贏了比賽,雖然結果沒有獲得風險基金投資,但贏得廣大的注目,更得到肯德基KFC看中,下單購買800萬個;同一時間,Watson也找我們洽談授權。

正當前景一片大好之際,老天爺再一次給我考驗。那是公司的內部竟然出事了——Tony出手想奪權,他聯合老高欲取回公司主導權(主要是看到公司即將有很大的利益),原本我們的股份50%-50%不分上下,但Kapo造型與形象的原始版權,是在一家香港公司的手上,而這間公司的股東是兩名香港人,他們的取向,也就決定了我們的公司由誰主導。但在我跟Tony打生打死時,還有一個潛在的得益者,這個漁人得利者會是誰呢?

她,就是我們的股東兼助理卡門(他基本都會參與我的所有決策,因而知道所有大小事務,加上執行力強,還有我對他有知遇和送股之恩,所以令我十分信任她)。於是,我讓她跟香港兩位原始股東溝通遊說,而她也不負所託地,成功取得兩位股東的支持,在我認為自己大獲全勝之際,意想不到的事發生了。卡門竟然對我說:她要當Ceo!因由她認為能力比我強,再者我也沒有選擇的權利,因為我所佔40%的股份是由她代為持有的。

這位爸爸是香港人,媽媽是上海人的女生,城府之深當真將我徹查蒙騙。但我的性格向來受軟不受硬,而且也從不擔心會餓死,說白點就是過去的經歷讓我深信——天掉下來都可以當被蓋,我不會幹讓自己不爽的事。於是,我回了她一句︰你想當我老闆?不要說這輩子,下輩子也不夠資格,公司股份我全都送給你!青山不改綠水長流,總有碰頭的機會。之後我便離開了「上海卡寶」,而卡門叛變的原因,事隔多年後,我才在第三方朋友口中,推測出前因後果而知曉一二,不過一切已不重要了,「人生永遠沒有安全,只有向前」。

Kapo一役讓我輸光股權後,大概停了二三個月無所事是,之後又迎來另一次機會,那就是我的好兄弟Alvin foo介紹了他的好朋友給我認識,對方就是大馬富豪Frank Choo (大馬著名殯葬業品牌孝恩園集團Ceo),他當時的女友,也即是今天的太太胡靜,是國內的電視藝人(屬於一線尾二線頭),因與經紀人約滿而想自組公司找經紀人,因而找上了我,我們雙方談了數次後就定案,就這樣,我從旅居9年的「魔都」上海移師到「帝都」北京,再一次進入娛樂圈打滾,而當時我扛著胡靜經紀人的身份,在北京屬於挺好混的,很快我就摸到混北京娛樂圈的方法,但鑑於自身個性和做事方法,跟吳靜相處不太順利,主要是她想找一個對他事事聽從與唯唯諾諾的經紀人,而我當然不可能了!這段時間我認識了一位鄰居,他就是以嘴賤和抄襲著名的于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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